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规范威宁自治县第十二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6-2027学年度招生方案拟定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测试编班。
(二)坚持特殊优先的原则。烈士子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退役一年内军人子女(以退役命令为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病故)军人(警察)子女、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能够正常接受普通教育者)、孤儿及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等规定的入园优待对象优先入园(需教育局审核确认)。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规范招生流程,严格审核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摇号,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学位
小班50人(包含符合政策优待的人员):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中班60人(包含符合政策优待的人员):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生范围及招生方式
(一)招生范围
阳光新城社区、燎原社区燎原组、吉鑫首府小区、阳光商贸城商住户、朝阳新城32—64栋楼。
(二)招生方式
1.实行分类报名,分批录取。
2.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由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优先统筹安排入园,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不参与摇号,体检合格后即可报名注册。符合政策照顾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到威宁自治县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学前教育教研室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招生方案要求公开招生,采取现场审核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
4.若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
5.若招生人数超出计划数,根据招生批次,符合招生范围条件的适龄幼儿则采取现场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对象。
6.登记报名幼儿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摇号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后即可入园。
(三)招生条件及录取规则
1.第一批次
符合国家、省、市、县等文件规定可享受优待政策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优待证明)。
2.第二批次
(1)易地搬迁进城安置家庭子女(须向我园提供易地搬迁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2)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原住户且户籍未发生变更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
本批次录取时,上述两类合并计算登记总人数,按剩余学位数统一摇号录取(若需)。
3.第三批次
(1)幼儿本人原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外,现户籍迁入(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予办理)我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
(2)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家庭子女(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明)。
(3)幼儿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但法定监护人户籍(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予办理)在招生片区内(需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佐证材料)。
本批次录取时,上述三类合并计算登记总人数,按剩余学位数统一摇号录取(若需)。
4.第四批次
在招生片区内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前办理的居住证、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5.第五批次
在核定的办园规模和班额内,且以上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幼儿园可实行自主招生。
6.录取规则。结合本园实际,我园将按以上批次依次招生录取。
第一批次:公示名单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并占用学位。
第二批次:若第二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则组织摇号,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摇号及录取。
第三批次:若第三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摇号,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摇号及录取。
第四批次:若第四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摇号,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摇号及录取。
若前四个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总计划招生数,则启动第五批次补录。
(注:易地搬迁进城安置家庭子女不参与摇号)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生方案经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审核后于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向社会公示。
(二)资格审查登记及要求
1.资格审查登记时间
(1)符合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于2026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8:30--12:00,14:00--17:30资格审查登记)。
2.资格审查登记地点
威宁自治县第十二幼儿园多功能厅
3.资格审查要求
招生范围内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持有效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接种查验证明、儿童健康保健手册、分房卡或经房产局或相关权威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其他有效证明等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公开摇号
1.若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数,则不用摇号,直接按程序报名注册。
2.若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除不参与摇号的入园人员,其余符合摇号条件的幼儿全部于2026年8月22日上午9:00在威宁自治县第十二幼儿园多功能厅进行公开摇号,确定最终入园幼儿。
3.参与摇号的幼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必须亲自到场,否则不予参加电脑摇号。面向社会公开摇号全过程,由威宁自治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和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幼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全程参与,保证电脑摇号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由1名幼儿监护人参与,幼儿无需到场)。
(四)人员名单公示
2026年8月24日—8月28日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安排及报名注册
拟入园幼儿于2026年8月29日—2026年8月30日空腹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于2026年8月31日持儿童健康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幼儿体检表到园办理注册登记。(注: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园资格)。
(六)入园准备
1.做好入园情绪安抚,减少幼儿分离焦虑的情绪。
2.红底1寸免冠照8张。
3.完成入园前预防针查验接种,无儿童健康保健手册的提前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补办。
五、招生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幼儿监护人必须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料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每个适龄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摇号,如有多处报名登记情况,取消其摇号资格。
(三)入园幼儿健康状况务必要能够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入园前家长务必告知园方幼儿身体健康情况,如入园后发现幼儿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幼儿集体生活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四)凡入园必须与园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本方案解释权归威宁自治县第十二幼儿园所有。
招生咨询电话:陶老师:15085789157
周老师:18334153819
威宁自治县第十二幼儿园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