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规范威宁自治县第九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6-2027学年度招生方案拟定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测试编班,除入园健康体检外,不得组织任何幼儿选拔测试。
(二)坚持特殊优先的原则。烈士子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退役1年内军人子女(以退役命令为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病故)军人(警察)子女、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能够正常接受普通教育者)、孤儿等特殊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等规定的入园优待对象等适龄儿童优先入园(需教育局审核确认)。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严格审核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抽签,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名额及招生对象
小班50人(包含符合政策优待的人员)。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心健康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及规则
(一)招生范围。
以幼儿户籍所在地为准,属于威宁县六桥街道原人中社区(人民北路),原建东社区(建设东路以北、健康路),原龙凤社区(龙凤组、龙泉组、陈家院组、明星组、蔬菜组),原星光社区(星光路以东、毛家山组、广集路、沿河东路),原建西社区(新兴路),原塔山社区(玉龙组、头坡组、木瓜组),明珠苑小区、昌明学府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一)录取规则(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结合本园实际,我园将按以下第一批次至第五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公示名单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并占用学位。
第二批次:若第二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则组织抽签,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抽签及录取。
第三批次:若第三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抽签,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抽签及录取。
第四批次:若第四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抽签,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抽签及录取。
若前四个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总计划招生数,则启动第五批次补录。
具体批次
1.第一批次:政策优待对象子女。
2.第二批次: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原住户且户籍未发生变更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
3.第三批次
(1)幼儿本人原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外,现户籍迁入(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予办理)我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
(2)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家庭子女(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明)。
(3)幼儿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但法定监护人户籍(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予办理)在招生片区内。
本批次录取时,上述三类合并计算登记总人数,按剩余学位数统一抽签录取(若需)。
4.第四批次:在招生片区内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前办理的居住证、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5.第五批次:若前四批次录取完毕仍有空余学位,我园将自主招生。
四、招生方式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采取现场抽签的招生方式。多胞胎家庭仅需1名幼儿代表参与抽签,抽中后同步增加对应录取指标。
(二)符合特殊优先原则的子女可不参与现场抽签,监护人须到威宁自治县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学前教育教研室提交优待佐证材料完成教育局统一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由幼儿园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于8月28日前按时完成体检后,于2026年8月29日上午9:00至12:00完成新生报名注册。无需参加抽签。
五、招生时间及地点
(一)招生时间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招生方案园内公示。
2026年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普通幼儿资格审查登记。
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现场抽签。(注:如登记人数不达招生人数,则不进入抽签环节)。
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在幼儿园内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公示期间家长如有异议可于每日工作时间到招生咨询处提交书面申诉。
2026年8月25日中签幼儿监护人可领取入园体检表。
2026年8月29日前完成幼儿入园体检(地体检点: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26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2:00新生报名注册。
(二)资格审查地点及抽签地点:威宁自治县第九幼儿园一楼操场。
六、招生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登记
户籍属于招生服务区域内,但无户口簿的可出示以上区域的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的规范购房合同及幼儿出生证。于2026年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到威宁自治县第九幼儿园一楼操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领取审查登记号,超过规定时间不予登记。
所需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幼儿园存档:幼儿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片区不动产权证/备案购房合同;居住证家庭提供招生登记前一年度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每名幼儿仅限在一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重复登记直接取消抽签、录取资格;递交材料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提前排队聚集。
(二)参与现场抽签
资格审查合格后参与抽签的幼儿监护人必须携带审查登记号亲自到场,每个家庭来一名家长即可。
抽签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由威宁自治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和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幼儿监护人全程参与,保证现场抽签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抽签结果当场公示。
(三)幼儿录取
通过现场抽签产生的幼儿名单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后于2026年8月28日前完成幼儿体检,体检合格后于2026年8月29日上午9:00至12:00持儿童健康保健手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入园体检表到第九幼儿园一楼办公室办理注册相关事宜。中签幼儿未按公示时限到园确认、体检、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幼儿园可顺延补录其他排队幼儿。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幼儿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审核未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每名适龄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若重复登记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抽签结果产生后不得更改或转让,必须是本人就读,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四)幼儿入园后,发现幼儿身患疾病不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五)严格学籍管理,落实“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入园后不得随意转学,享受保教费减免幼儿中途不办理园内转学。
(六)严禁家长聚众闹事、散布招生不实谣言,违规者取消本园报名资格。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威宁自治县第九幼儿园所有。
招生咨询电话:王老师:15338575201
马老师:15285688841
威宁自治县第九幼儿园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