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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第五幼儿园2026-2027学年度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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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规范威宁自治县第五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6-2027学年度招生方案拟定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测试编班。

(二)坚持特殊优先原则。烈士子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退役一年内军人子女(以退役命令为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病故)军人(警察)子女、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能够正常接受普通教育者)、孤儿、其他符合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等规定的入园优待对象优先入园(需教育局审核确认)。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招生流程,严格审核公示,面向社会公开登记摇号,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小班75人(包含符合政策优待的人员),年满3周岁以上,即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适龄儿童;

中班40人(包含符合政策优待的人员),年满4周岁以上,即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适龄儿童;

大班40人(包含符合政策优待的人员),年满5周岁以上,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及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朝阳新城社区65-85栋、27-31栋,祥和佳苑社区搬迁家庭子女。

2.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小区适龄儿童就读,如有空余学位按相对就近入园原则接收入园。

(二)招生办法

1.实行分类报名,分批依次录取。根据招生方案要求公开招生,采取现场审核、登记的方式进行报名。

2.若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若除朝阳新城社区65-85栋、27-31栋,祥和佳苑社区易地搬迁幼儿外登记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则采取现场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对象。

3.符合特殊优先原则适龄儿童优先入园,可不参与摇号。

四、招生条件及录取规则

(一)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

符合国家、省、市、县等文件规定可享受优待政策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优待证明)。

2.第二批次

(1)易地搬迁进城安置家庭子女(须提供易地搬迁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2)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原住户且户籍未发生变更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

本批次录取时,上述两类合并计算登记总人数,按剩余学位数统一摇号录取(若需)。

3.第三批次

(1)幼儿本人原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外,现户籍迁入(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予办理)我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

(2)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家庭子女(须提供不动产权 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明)。

(3)幼儿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但法定监护人户籍(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予办理)在招生片区内(需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佐证材料)。

本批次录取时,上述三类合并计算登记总人数,按剩余学位数统一摇号录取(若需)。

4.第四批次

在招生片区内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前办理的居住证、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5.第五批次

在核定的办园规模和班额内,且以上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办理入园。

(二)报名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符合本园招生范围内的幼儿户口簿,属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还须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户相关证明;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提交复印件存档。

(三)录取规则。分类登记、按第一批次至第五批次顺。

第一批次:公示名单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并占用学位。

第二批次:若第二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则组织摇号,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摇号及录取。

第三批次:若第三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摇号,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摇号及录取。

第四批次:若第四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摇号,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摇号及录取。

若前四个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总计划招生数,则启动第五批次补录。

摇号时如同一家庭中有2名及以上适龄幼儿(如多胞胎)需同时就读的,随机摇号时选取1人作为代表参加摇号即可,其余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审核期内向学校提出申请,摇中后招生指标相应增加,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信息提示或公示要求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园资格。

未能录取入园的幼儿,家长可自行选择到有空缺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者取得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登记入园。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生方案经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审核后于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向社会公示。

(二)资格审查登记

1.资格审查登记时间:2026年8月15日—8月16日(上午8:30—12:00,14:00-17:30资格审查登记)。

2.资格审查登记地点:威宁自治县第五幼儿园一楼功能厅。

(三)现场公开摇号

1.按照批次进行审核登记,若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数,则不用摇号直接按程序进行入园注册。
    2.若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超过计划招生数量相应批次的幼儿于2026年8月17日上午10:00在威宁县第五幼儿园多功能厅进行公开摇号,确定最终该批次入园幼儿。
    3.参与摇号的幼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必须亲自到场,否则不予参加电脑摇号。面向社会公开摇号全过程,由威宁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和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幼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全程参与,保证电脑摇号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由1名幼儿监护人参与,幼儿无需到场。)

(四)人员名单公示

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对其他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安排

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由监护人于2026年8月22—28日自行带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入园当天带上体检表方可入园,不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园资格。

(六)入园准备

1.做好入园情绪安抚,减少幼儿分离焦虑的情绪。
2.提前做好入园准备:红底1寸免冠照8张(背面写上幼儿姓名)。

3.完成入园前预防针查验接种,无儿童保健手册的提前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补办。

五、招生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监护人须保证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有伪造证件、无理上访、聚众闹事、散布谣言等行为的,取消在本园登记、摇号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8月15日前,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三)资格审核登记时每名适龄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登记一次,若有多园所重复报名登记情况,即取消本园摇号资格。

(四)入园幼儿健康状况务必要能够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幼儿入园前,家长务必告知园方幼儿身体健康情况,如入园后发现幼儿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幼儿集体生活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五)凡入园幼儿的家长必须与园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威宁自治县第五幼儿园所有。

招生咨询电话:程老师:18285746604

李老师:15585789316

威宁自治县第五幼儿园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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