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威宁自治县第三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威宁自治县第三幼儿园2026-2027学年度招生方案拟定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园原则。适龄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二)坚持特殊优先的原则。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病故)军人(警察)子女、属幼儿园招生范围内且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退出现役1年内军人子女(以退役命令为准)、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能够正常接受普通教育者)、孤儿及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等规定的入园优待对象优先入园(需教育局审核确认)。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招生流程,严格审核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摇号,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名额及招生对象
小班125人(包含符合政策优待的人员)。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身心健康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一)招生范围及材料审核
1.原住户籍: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下坝社区、西海社区和大洼塘社区东山组原住(户籍未发生变更)居民;
2.小区范围:和谐小区、海祥大厦、草海映象小区、西城花园小区、颐兴绿岛小区、观海国际小区、龙城花园小区、金岭蓝湾小区、飞龙阳光城小区、翠竹苑小区、中央步行街小区、万鸿城小区、南悦海岸、昱成花园、凌顺天悦、黔顺家园、高原明珠、巴迪鲁旺。(备注:涉及到小区调整的,上一年度所划小区如有大的孩子在本园就读的,可以选择在本园进行登记摇号,也可以选择在新片区指定幼儿园进行登记摇号。但每个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摇号,如有多处报名登记情况,取消其摇号资格。)
3.材料审核:以幼儿户籍所在地为准,提供幼儿户籍属于招生服务区域内证明材料,若无招生范围内户口簿的可出示经房产局或相关权威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能证明确实属于范围内户籍人员的证明材料,民间契约(协议)不能作为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可出示以上区域的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的规范购房合同及幼儿出生证。(备注: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招生条件
本园将按招生条件依次按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招生方案公开招生。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人数的将采取现场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2.特殊优先人员。符合特殊优先原则的人员可不参与电脑摇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育局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我园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后即可报名注册。
3.招生说明:我园将按照批次类别审核登记幼儿基本信息,并及时公布登记情况,按第一批次至第五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公示名单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并占用学位。
第二批次:若第二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则组织摇号,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摇号及录取。
第三批次:若第三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摇号,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摇号及录取。
第四批次:若第四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摇号,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摇号及录取。
若前四个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总计划招生数,则启动第五批次补录。
4.具体批次
(1)第一批次
符合国家、省、市、县等文件规定可享受优待政策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优待证明材料)。
(2)第二批次
在我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原住户且户籍未发生变更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
(3)第三批次
①幼儿本人原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外,现户籍迁入(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予办理)我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审核登记时提供户口本、幼儿出生证等能证明确实属于范围内户籍人员的证明材料)。
②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家庭子女(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明)。
③幼儿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但法定监护人户籍(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予办理)在招生片区内(需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佐证材料)。
本批次录取时,上述三类合并计算登记总人数,按剩余学位数统一摇号录取(若需)。
(4)第四批次
在招生片区内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前办理的居住证、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5)第五批次
本园按照招生人数及上述四个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本园后续会发布招生计划进行补招。
四、招生时间及地点
(一)招生时间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招生方案公示。
2026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2:00资格审查登记。
2026年8月19日上午9:00现场电脑摇号。(注:如登记人数不达招生人数,则不进行摇号)。
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5日期间对拟入园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9日新生体检。
2026年8月30日9:00-12:00新生报名注册(新生报名登记时需在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完成体检,现场提供体检表,体检表后附检查单)。
(二)资格审查地点:威宁自治县第三幼儿园一楼大厅
(三)电脑摇号地点:威宁自治县第三幼儿园音体室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生方案
招生方案经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审核后于2026年8月10日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审核登记
户籍属于招生服务区域内,按批次带上相应证明材料于2026年8月18日9:00-12:00到威宁自治县第三幼儿园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登记,信息审核无误后领取审查登记号,超过规定时间不予登记。
(三)参与现场电脑摇号
1.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未超过计划招生数,2026年8月30日中午12:00至17:00直接进行入园登记。
2.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超过计划招生数,2026年8月19日上午9:00进行现场电脑摇号。
3.资格审查合格后,参与摇号的幼儿监护人必须携带审查登记号亲自到场,否则不予参加现场摇号。面向社会公开摇号全过程由威宁自治县教育局、海边街道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及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幼儿监护人全程参与,保证现场摇号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
(四)新生体检
通过摇号产生拟入园幼儿名单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体检合格后,于2026年8月30日中午12:00至17:00持幼儿体检表到园办理入园手续。(注: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园资格。)
(五)入园准备
1.幼儿红底免冠一寸照8张(背面备注幼儿姓名)。
2.帮助幼儿养成规律的作息,对幼儿进行入园前情绪安抚,以减轻幼儿入园分离焦虑。
3.完成入园前预防针查验接种,无儿童保健手册的提前到户籍所在地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补办。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审核未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登记资格。
(二)参加资格审查和摇号当天家长按序进入指定场地,每家限一名家长(不带幼儿)前来办理登记手续,监护人须保证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有伪造证件、无理上访、聚众闹事、散布谣言等行为的,取消在本园登记、摇号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资格审核登记时每名适龄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登记一次,若有多园所重复报名登记情况,即取消本园摇号资格。
(四)摇号结果产生后不得更改或转让,必须是本人就读,否则视为弃权。
(五)凡入园必须与园方签订园方安全目标责任书。
(六)幼儿入园后,发现幼儿身患疾病不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威宁自治县第三幼儿园所有。
招生咨询电话:王老师:18085763830
邹老师:15121538379
威宁自治县第三幼儿园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