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规范威宁县第二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6-2027学年度招生方案拟定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免试入园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测试或者变相选拔行为。
(二)坚持特殊优先原则。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病故)的军人(警察)子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退役1年内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残疾人子女、孤儿适龄儿童、残疾儿童(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及其他符合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等规定的入园优待对象优先入园(需教育局审核确认)。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规范招生流程,严格审核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抽签,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名额
小班:125人(包含符合政策优待的人员),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大班:20人(包含符合政策优待的人员),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具体招生区域划分。
1.阳光海韵小区、奥体花园小区、元亨名都、铂宫商务大厦、海韵庭院、玖宏一品、下坝廉租房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2.六桥街道原建西社区(建设西路);原星光社区(火星塘组、沿河西路、沙淤路、向阳路、星阳路、双霞路、建广路、朝阳路、广园路)居住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及录取规则
本次招生按以下批次依次进行招生。
1.第一批次
符合国家、省、市、县等文件规定可享受优待政策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优待证明材料)。
2.第二批次
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原住户且户籍未发生变更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
3.第三批次
(1)幼儿本人原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外,现户籍迁入(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予办理)我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
(2)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家庭子女(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明)。
(3)幼儿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但法定监护人户籍(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及以后迁入不予办理)在招生片区内(需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佐证材料)。
本批次录取时,上述三类合并计算登记总人数,按剩余学位数统一抽签录取(若需)。
4.第四批次
在招生片区内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我园发布招生方案之日前办理的居住证、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5.第五批次
在核定的办园规模和班额内,且以上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视空余学位招生。
6.录取规则
分类登记、按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公示名单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并占用学位。
第二批次:若第二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则组织抽签,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抽签及录取。
第三批次:若第三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抽签,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抽签及录取。
第四批次:若第四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组织抽签,后续批次不再参与抽签及录取。
若前四个批次登记总人数<(小于)总计划招生数,则启动第五批次补录。
四、招生方式及工作流程
(一)按照招生方案公开招生,采取现场抽签的招生方式。
(二)符合优先保障原则的适龄儿童可不参与抽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与审核登记,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后按时报名注册。
(三)招生工作流程:资格审核登记—现场随机摇号—入园新生名单公示—新生入园体检—新生注册。
1.资格审核登记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威宁自治县第二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登记,信息审核无误后领取审核登记号,超过规定时间不予登记。
2.现场抽签
资格审查合格后参与抽签的幼儿监护人(1人)必须携带审核登记号亲自到场,全程参与。现场抽签全程由威宁自治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及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保证公开抽签程序及结果公开透明。(注:如登记人数不达招生人数,则不进入抽签环节。)
3.新生录取
优先入园和通过现场抽签产生的适龄儿童名单经公示期无异议后,幼儿于2026年8月26—29日到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于2026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持儿童健康保健手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入园体检表到园办理注册相关事宜。
五、招生时间、地点及收费
(一)招生时间
1.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招生公告公示。
2.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资格审核登记。
3.2026年8月18日15:00现场抽签。
4.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对我园本年度入园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二)资格审查地点:威宁自治县第二幼儿园一楼。
(三)抽签地点:威宁自治县第二幼儿园二楼多功能厅
六、招生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预审登记时每名适龄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登记一次,若有多园所重复报名登记情况,即取消本园摇号资格。
(二)幼儿监护人必须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真实性负责,信息审核贯穿整个招生及入园就读过程,如期间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入园资格,已办理入园的作退学处理。
(三)儿童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者不得向幼儿园隐瞒,须入园前告知。若入园后发现幼儿身患重大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适应幼儿集体生活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四)监护人须保证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有伪造证件、无理上访、聚众闹事、散布谣言等行为的,取消在本园登记、抽签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威宁自治县第二幼儿园所有。
招生咨询电话:李老师15117612709
陈老师18386202599
威宁自治县第二幼儿园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