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推动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落地见效,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5年或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范围
(一)重点行业范围
重点行业包括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和“六大产业集群”,具体包括:
1.制造业。包含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等31个大类行业。
2.生活服务业。包含13个行业门类,288个行业小类,主要包括: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现代服务业。包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物流服务业,现代商贸服务业,现代生活服务业,现代公共服务业,融合发展服务业等8个大类。
4.“六大产业集群”。包含数智产业集群、新型综合能源集群、新能源新材料集群、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集群、酱香白酒产业集群、先进装备制造集群相关行业。
(二)重点群体对象
1.毕业年度以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一是2024届、2025届离校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26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2026年到符合条件企业就业并按规定新缴纳或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二是2023届、2024届离校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25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2025年到符合条件企业就业并按规定新缴纳或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2025年未申领此项补贴的人员。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指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吸纳其就业时失业登记时间超过半年以上人员。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三、补贴标准
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法,按照职工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25%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仅缴纳上述三险中其一或其二的,可按照个人实际缴纳金额的25%给予补贴。
四、申领期限
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底,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申领方式
补贴可由用工企业统一归集材料申报、也可由职工自行申报,申请主体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线上:符合条件申请主体将申报资料打包发送至威宁自治县就业局邮箱18164844435@163.com。
线下:符合条件申请主体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局
六、补贴申报资料
(一)企业申报需提交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
2.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工资发放明细表/银行代发工资流水等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4.企业银行账户复印件;
5.毕业年度以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6.县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
(二)个人申报需提交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工资发放流水(获取渠道:企业打印、个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导出打印、银行网点柜台打印)等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4.个人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
5.毕业年度以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6.县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
七、政策咨询电话
威宁自治县就业局:0857-6222014,0857-6227373。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4日